7月4日,汤山城镇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。
按照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,根据区委提出的人大主席镇长候选人人选,分别对侯国艳、夏波同志进行了等额选举,选举结果是:候选人侯国艳,获赞成票47票,当选;候选人夏波,获赞成票48票,当选。会议通过接受夏波同志、张亚东同志辞去汤山城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、镇长职务的请求的决议。接受许传涛、张亚东同志辞去汤山城镇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。
新当选人大主席侯国艳、镇长夏波同志依次作了表态发言,镇党委书记曾丽萍同志对新当选的镇人大主席、镇长表示热烈的祝贺,并向全体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,希望新当选的同志不负众望、不辱使命,在今后的工作中,开拓进取、扎实工作,不断开创新局面,创造新的业绩。